捐赠怎么做账务处理_非盈利性单位收到捐赠怎么做账

二掌柜 发布于 2024-02-29 阅读(34)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捐赠怎么做账务处理_非盈利性单位收到捐赠怎么做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捐赠怎么做账务处理_非盈利性单位收到捐赠怎么做账

1.捐赠怎么做账务处理
2.非盈利性单位收到捐赠怎么做账
3.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确认的入账价值的方法有哪些

捐赠怎么做账务处理

捐赠的账务处理如下:

1、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2、对外捐赠商品,按照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捐赠相关知识:

目前捐赠支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二是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

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捐赠支出超过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

一是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

非盈利性单位收到捐赠怎么做账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称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他们主要是依靠捐赠获得活动资金,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的业务,一般通过捐赠收入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的会计分录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负债、业务活动成本等。

捐赠收入的核算

(1)接受捐赠时,按照应确认的金额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2)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3)期末,分别结转余额(结转后捐赠收入无余额)

①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②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短期投资是什么?

短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是企业用活资金的一种策略,当企业拥有的货币资金过多时,存在银行又不太合算,就可以用部分资金作短期投资,买股票、国库券之类的有价证券,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短期投资属于流动资产,它具备下列特点:

1、该投资必须随时可以上市流通。

2、有意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将其转变为现金。

3、容易变现。

4、持有时间较短,短期投资一般不是为了长期持有,所以持有时间是不准备超过一年。但这并不代表必须在一年内出售,如果实际持有时间已经超过一年,除非企业管理当局改变投资目的,即改短期持有为长期持有,否则仍然作为短期投资核算。

5、它是不以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为目的而作出的投资。

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确认的入账价值的方法有哪些

1、非盈利性单位收到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或存货等科目)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2、结转捐赠收入: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非盈利性单位收到捐赠,然后结转捐赠收入,应当通过“捐赠收入”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捐赠收入用于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非限定性净资产指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净资产中除限定性净资产之外的其他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其入账价值:

(1)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

(2)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扩展资料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二)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的需要。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其依据。

(四)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

(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标签:  捐赠 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