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_跨月发票作废规定有哪些

二掌柜 发布于 2023-10-27 阅读(73)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_跨月发票作废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_跨月发票作废规定有哪些

1.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2.跨月发票作废规定有哪些
3.跨月的发票能不能作废,该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

1、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供材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4).后续操作: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在发票验旧环节送税务机关查验。

跨月发票作废规定有哪些

问题一:跨月的发票能不能作废,该如何处理? “跨月”已经开具并且缴销的发票,由于开具不正确等原因需要退回的,不能进行作废处理,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冲减当期收入完成抵销。开具红字发票时需持收回的原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红字发票打印。开具的红字票不予交付受票人,与收回的原发票联一同粘贴,作废、红字发票验销时,交税务机关审查。纳税人根据审批同意信息,自动根据审批同意后的可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自动生成与原发票内容除金额大、小写为负,“付款方名称”后增加打印“(红字发票)”,发票备注栏中打印“XX年XX月XX日开具的XXX号码发票,冲正打印!”,其他全部相同的发票。

问题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

1、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供材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4).后续操作: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在发票验旧环节送税务机关查验。

问题三:跨月发票作废后如何做账? 对方会把开错的发票还给你,然后你开据一张红冲发票,把这笔收入冲销掉,再开一张正确的发票给他们就可以了。在开票系统里有个发票----红冲,你把开错发票的那个发票号码输进去,点击退票打印就可以了。

冲销收入凭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用红字)

问题四:国税发票怎么跨月作废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在家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减。增值税专恭发票跨月作废,先要在开票系统中打印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后,到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问题五:普通发票跨月如何作废 首先在当月确认发票错畅,客户已经退回发票的时候,要在系统里先作废,防止过了当月而开红票的麻烦。

2. 过月开红票的话,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里开,发票管理 - 最上一行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 普通发票填开--打开发票后,最上一行中间有个负数键,点击输入2遍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负数发票了。

问题六:机打普通发票跨月怎么作废? 是普通发票哦,楼上说的红字的是增值税发票吧,直接找到发票作废就可以了吧

问题七:普通发票如何跨月作废? 15分 增值税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回

具体 情况如下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3.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问题八:跨月的普通发票作废具体步骤是什么? 系统开了发票就算是开票了

当月没作废 次月开负数发票,输入需要作废发票的号码 信息会自动生成的,且是负数金额

因为是普票,不用申请红字发票

怎么操作 最好问一下税控单位,,稳妥

作废掉的纸质发票盖红章,也可以手写作废 关键是开票系统里一定要作废掉 且 作废的发票,三联次 都要保存好

问题九: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办?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1、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提供材料: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后续操作: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在发票验旧环节送税务机关查验。

购货方申请符合条件:1、 纳税人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开票日期90天内)通过认证,并发生退货、折让等行为,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认证不符的。

2、 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3、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不需认证。

提供材料: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发生退货、折让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发生退货、折让的证明材料。

4、无法认证的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5、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后续操作:购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依据。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跨月的发票能不能作废,该如何处理?

一、跨月发票作废规定有哪些

1、跨月发票作废规定如下:

(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跨月发票处理方法

跨月发票处理方法如下: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

4、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5、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跨月的发票能不能作废,该如何处理?

“跨月”已经开具并且缴销的发票,由于开具不正确等原因需要退回的,不能进行作废处理,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冲减当期收入完成抵销。开具红字发票时需持收回的原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红字发票列印。开具的红字发票不予交付受票人,与收回的原发票联一同贴上,作废、红字发票验销时,交税务机关审查。纳税人根据审批同意资讯,自动根据审批同意后的可开具红字发票资讯,自动生成与原发票内容除金额大、小写为负,“付款方名称”后增加列印“(红字发票)”,发票备注栏中列印“XX年XX月XX日开具的XXX号码发票,冲正列印!”,其他全部相同的发票。

需作废的发票遗失了该如何处理

这个只好这样处理,发票联丢了,为了不让税务找麻烦,就把这张票算作收入,上税呗。

税局将作废的发票如何处理

收缴之后 与正常发票共同装订成册

在基层税务机关留档备查

储存期限5年 5年之后 一把火搞定

想请教一下,在上月由于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该作废而没作废,这张跨月的发票应做如何处理啊。

你的意思就是跨月作废发票喽 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要咨询你们当地税务局

支票作废该如何处理

应该将支票放好,保管好就行。

由于操作失误,将应作废的发票未进行作废,但将不应作废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如何处理?

将已退回的发票及抵扣联到当地国税机关开具销项负数证明,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作废的发票报税时要不要带,报废的发票如何处理

发票作废,在报税时不需要带。

1、作废发票,如果不是网上自动抄税,而是带介质到税局抄税,会要求出具作废发票查验。

2、报税(纳税申报,不是抄税)时,不管是网上申报还是到办税厅申报,都不需要查验发票,不需要带去。

3、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作废发票应该装订成册备查,因此,作废发票应单独装订,与凭证一起保管备查。

上月发票忘记作废如何处理?

申请红字发票。

在电脑里先申请红字通知单,拿着通知单到税务局盖章有红字通知单号,根据红字通知单号开对应的红字发票。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体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程式码、号码认证不符”。

过月建安作废发票如何处理?

建安发票没理解!按增值税发票回复:

如果自开票之日起90天以内可以补救的,按现在税务关于跨月冲红发票的规定:

1、对接收发票一方提供盖有公章的增值税发票退票资讯表,此项可以由你先起草好由客情关系好的业务人员到对方盖章即可,一般情况下对方不会拒绝;

2、向税务部门提交《开立增值税红字发票申请表》按要求格式填写与用印;

3、办理完成通过后开立红字发票即可!

具体有不一样的操作可咨询专管人员!

如果自开票之日起超过了90天就没办法了!除非你们执行了180天的发票有效期;

若是普通发票直接冲红即可!

希望以上回复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标签:  发票 作废 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