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2011年2月新规定 发票上 财务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关于2011年2月新规定 发票上 财务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剪口发票上的条形盖一定要用蓝色盖吗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过剪口发票上盖的条形章时用的是蓝色印油,其他颜色印油无效.违者按"不按规定开出发票"处理.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原来的规定是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办法修改后按照规定只能使用发票专用章了。根据法律的规定,2011年7月1号剪口发票不再使用。报销时,如果使用2011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剪口发票将视为不合格发票。
专票上销售方没盖章可以吗
不可以,是无效发票。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无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销售方加盖的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无效。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2、《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规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是不符合法规和规定的发票,所以不能使用。
专用发票上销售方没盖章是不可以的,根据税法关于发票开具的管理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开票资料信息必须完整,内容真实,票面清晰,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完备,销售方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没有发票专用章视为无效发票。
收据上用什么章
单据或发票是记录单位经济活动的原始证明,每一项经济活动会计都要认真的核对后签字,签字的主要内容是:
1,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经济活动内容合规合法
2,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用途是否符合需要
3,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经办人是否签字
4,检查发票或单据的主管负责人是否签字
上述内容齐全,该项活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后签字;
会计一般审核发票及内容的
真实性
,审核后签,情况属实之类的,分管签拟同意、主要领导签同意。签字就是签上自己的名字,表示已经看过,同意凭证上的会计处理。其他什么都不写,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签字。
一般在记账凭证或报销单最下面上都有签字栏,出纳、会计、复核、财务主管等,在这些栏内签字(签名或盖人名章)。
会计汇总结会计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发票:
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但是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2月1日实施,明确发票联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
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6、7位查验出发票的年份,如果一张票据印制所属日期是2001年,开票日期却是2007年9月16日,显然这样的过期作废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6.同一本票据号码的排列先后顺序与该票据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
7.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相符以及金额是否正确。
8.发票填制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异常。
9.发票填写位置是否存在位移。所谓位移,也就是第二联经复写后,票据上的文字或数字出现错位,如一张票据大写金额是6000元,小写金额是60000元,这样的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因为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不会出现位移现象。
10.报销票据是否属白条、收据。所谓白条收据是指报纸杂志订阅单、培训费收据、政府部门收费收据等,这种以收据、白条代替发票或基金票据使用的,其目的是偷逃税款或私设“小金库”,显然这样的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收据上一般使用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公章是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定印章,具有法律效力,用于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财务专用章是企业财务部门使用的印章,用于证明财务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收据上使用章可以增加收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防止收据被伪造或篡改。同时,使用章也是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
收据上盖的章有规定,一般来说,收据上盖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都是可以的,如果收的是现金的话,还可以盖现金收讫章。但涉及经营性的收入,必须开发票,不能开收款收据 。
1. 收据上使用公章。
2. 因为公章是单位或组织的官方标识,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收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公章的使用可以确保收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使其具备法律效力,方便日后的核查和纠纷解决。
同时,公章的使用也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和利益,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可靠性。
1:收据上通常使用公章。
原因是公章代表了单位的权威和合法性,它可以确保收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公章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止伪造和篡改,保护双方的利益。
此外,公章还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律纠纷的证据。
因此,在收据上使用公章是为了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在收据上盖章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收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证明双方在特定交易中的权益。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收据上可以使用以下类型的章:
1. 公司章:如果收据是由公司或企业出具的,可以使用公司章或企业章。这类章通常包含公司名称和注册号码,有时还包括公司的Logo或标志。
2. 财务章:收据上可以使用财务章来证明交易与财务记录相符。财务章通常包含公司或企业名称、财务部门名称等。
3. 发票专用章:对于需要开具发票的交易,收据上可以使用发票专用章。这类章通常包含公司名称、税号和发票专用章字样。
4. 个人章:如果收据是个人出具的,可以使用个人章。个人章通常包含个人的全名或姓氏,有时还包括个人的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印章类型和法律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在出具收据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印章。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公章,财务章的形状有规定标准吗
形状: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不可以是长方形的,是有尺寸规定的。
财务专用章尺寸主要分为三种:正方形:22×22mm或者25×25mm;圆形尺寸:38×38mm;椭圆尺寸为:45X30mm。
财务专用章又称财务印鉴章,适合财务章须硬质的材料如:牛角印章、黄铜印等。字体为宋体和隶书,印章尺寸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1年2月新规定 发票上 财务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1年2月新规定 发票上 财务章的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