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以前年度的城建税和附加税如何做账_城建税可以单独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吗

二掌柜 发布于 2023-10-27 阅读(40)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补交以前年度的城建税和附加税如何做账_城建税可以单独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补交以前年度的城建税和附加税如何做账_城建税可以单独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吗

1.补交以前年度的城建税和附加税如何做账
2.城建税可以单独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吗
3.企业补交去年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怎么做会计分录
4.一般纳税人补交增值税与所得税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核算

补交以前年度的城建税和附加税如何做账

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城建税和附加税,需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企业已经正常计提了该项税费,只是没有缴纳的,可以直接做如下分录进行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如果以前年度的城建税和其他附加税,没有计提的,这需要补充计提,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计提。

城建税可以单独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吗

最近,税务机关发现一定企业漏税情况非常严重,企业需要补缴,那就涉及到滞纳金的问题。这家企业不知道要缴纳多少滞纳金。下面我们就关于城建税滞纳金是怎么回事,应该补缴多少做一下介绍。

一种观点认为不需要缴纳滞纳金。理由是,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月实际申报缴纳40万元营业税税款,城建税应在本月与营业税同时缴纳,没有滞纳行为,因此不需要缴纳滞纳金。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需要缴纳滞纳金。理由是,该笔40万元营业税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1年3月,因此其对应的城建税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应为2011年3月,本月申报缴纳城建税的同时应该缴纳滞纳金。

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应该如何确认。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根据该条款,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应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三税”的时间。

那么在本案例中,城建税的纳税期限是否应为企业实际缴纳营业税的时间呢?似乎又不尽然。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其适用范围应是纳税人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正确缴纳“三税”的情形下。而本案例中,纳税人漏缴税款的行为是违背税收法规的,若将其城建税的纳税期限限定为实际补缴营业税税款的时间,显然不尽合理。因此,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与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本案例中,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应与其对应的营业税纳税期限相同。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本案例中,该纳税人营业税是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相应的城建税的纳税期限也应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其次应该明确的是,城建税的滞纳金应如何计算征收。税收征管法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由此可见,城建税的申报征收,应比照营业税的规定办理,其滞纳金的计算征收应遵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该纳税人应自2011年4月的申报期结束之日起至缴纳城建税税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征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城建税滞纳金是怎么回事?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得到了答案,对于罚款是不是要强制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在征收和罚款“三税”的同时,还应对城市建设税进行征税和罚款,这就意味着城市建设税存在违法事实,这就构成了税收滞纳金的事实。因此,在本案件中未缴纳城市建设税的纳税人,不仅要征收滞纳金,而且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罚款。

企业补交去年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怎么做会计分录

法律主观:

一、补缴增值税城建税有滞纳金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三税”实际缴纳的同时,所以有两种情况:1、纳税人在缴纳""三税""的同时未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从规定的""三税""缴纳期限之次日起加收滞纳金。2、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三税”,在补缴“三税”的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加收滞纳金。二、逃税罪中数额如何认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三、海关逃税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一般纳税人补交增值税与所得税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核算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每年的6月30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税务部门都要依据该地区同行业平均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负,对重点税源户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负率与全市平均税负率进行比较,如某个企业偏低,要求企业先进行自查并写出 自查报告 ,说明偏低的原因,然后自行补缴,如仍达不到税负要求,税务机关就会对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和检查,企业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补缴并接受处罚。在众多教材中没有对补缴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进行过探讨,实务中许多会计从业人员遇到这个问题也很困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于补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如属于重要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如属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调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一、账务处理

 补缴的增值税是依据该行业全市平均增值税税负计算出来的。增值税税负是指全年已交增值税与全年收入的比。如该行业全市平均增值税税负为2%,而该公司只有1.2%,那么就要补交0.8%。如该公司全年销售收入是2000万元,则应该补缴2000万元×0.8%=16万元,但是由于每家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各有差异,实际补缴金额由税务部门检查后决定。如补交增值税金额大,则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调整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利润表的上年数。

 假如2011年7月某公司作为某市某区重点税源户,由于上一年的增值税税负和所得税税负与全市该行业平均税负相比较低,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和检查后,该公司需补交2010年增值税11187.53元,附加税1118.75元,所得税5980.72元。具体做的时候是将补缴的增值税还原为相应的收入,成本来处理。补缴的账务处理如下:

 (1)由于补缴的是上年的增值税,补缴后的税票显示的时间也是上年1月至12月,而且对该公司来说金额较大,所以进行追溯调整。

 借:库存现金 76996.5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58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1187.5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187.5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187.53

 借方记“库存现金”科目,如记“应收账款”科目,找不到对应单位;由于没有进账单,也不能记“银行存款”科目。只能理解为去年该公司存在没有开票的现金收入而未进行纳税申报,所以才会导致增值税税负偏低。

 (2)结转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1860.46

 贷:库存商品——× × 61860.46

 增加了上年的收入,相应的要结转上年的成本,由于是补缴增值税,公司不能确切的知道是结转那类存货,所以这里按照上年的平均成本率进行结转。如上年该公司的平均成本率是94%,65809×94%=61860.46元。如企业设置了库存明细账,还要具体到是某类存货成本的结转。这只有根据本公司去年具体的销售情况确定具体结转那类存货。但是对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如没有建立存货明细账,平时成本的结转按照毛利率结转,在追溯调整时就按照总账结转。

 (3)补提附加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18.75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783.13

 ——应交教育费附加 335.62

 (4)补提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980.72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980.72

 这里所得税的金额包括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如餐费、福利费等一并进行了纳税调整。

 (5)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151.26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151.26

 (6)交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187.53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783.13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335.62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980.72

 贷:银行存款 18287

 如补交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金额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不进行追溯调整。补缴的增值税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所得税作为今年的所得税费用。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补交: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申报表的填列

 增值税的补交不是将补交金额直接填入电子报税卡,而是打印电子报税卡空白的增值税申报表,然后手工填制,在国税报税大厅申报。补交的增值税不填入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销项税,因为,今年的金税卡已经记录今年的开票金额,如填上补交增值税,则与金税卡记录的金额不吻合。

 三、期初数的调整

 在手工会计下,报表的期初数和上年数很好调整。在会计软件环境下,每个科目都有唯一的代码,在本期进行追溯调整上期数据时,用的是同样的科目,如上述业务计入“库存现金”,“库存商品”,“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后,通过过账和结账,该科目的余额计入本年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存货”以及“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数中,没有达到调整本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目的。由于采用“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来代替上年的损益类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全部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代替的损益类科目不能体现在利润表上,所以利润表的上年数也没有发生变化。

 会计软件环境下,资产负债表上年结账后,本年期初数栏需要每月反映,采用引出资产负债表手工调节的方法可以实现对期初数的调整,但是每月都要重复进行处理,比较麻烦。为简化核算,可以采用重新设置科目和编号的方法处理。如上述业务可以设置“现金(调账),”代码是103;“库存商品(调账)”,代码是129;设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调整)”,代码是32301。在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栏内,对货币资金、存货,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公式进行编辑,加上这些代码。在会计软件中录制分录时,涉及调账用重新编号的科目。这个科目结账后的数据就到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中去了,达到了调整期初数的目的,一次调账完成。利润表上年数的调整也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处理。但上年结账后,利润表一般只有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需要反映,不像资产负债表需要每月反映期初数,在需要年度比较利润表数据时,引出利润表,将“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还原为报表对应项目,采用手工调整的方法一次调整完成。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编辑 余俊娟)

标签:  增值税 应交 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