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发票税率_建安发票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二掌柜 发布于 2024-01-27 阅读(53)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建安发票税率_建安发票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建安发票税率_建安发票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1.建安发票税率
2.建安发票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建安发票税率

株洲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株地税发〔2009〕27号

关于印发《株洲市地税局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局:

现将《株洲市地税局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株洲市地税局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建筑业税收的征收管理,有效贯彻执行“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治税方针,实现建筑业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建筑业特点,采用信息化手段,按照现行地方税税收政策规定,以建筑业项目为管理对象,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利用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软件,对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申报的信息进行税收管理的一种模式。?

第三条 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

1、对建筑业项目进行项目登记;?

2、对建筑业项目的登记信息、申报信息、入库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汇总、分析、传递、比对;?

3、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及时反馈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4、掌握项目进度以及结算情况;

5、根据建筑业项目进度,监控项目的纳税申报、税(费)款缴纳情况,负责项目的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确保税(费)款及时、足额入库;?

6、对使用建筑业发票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并监督纳税人合法取得、使用和开具发票;?

7、建筑业项目竣工后,及时清缴税(费)款,缴销发票,注销报验登记并出具清算报告。?

第四条 株洲市范围内的建筑业税收,(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外,)一律实行项目管理,由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征管。但应纳税(费)款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补征税(费)款。

省级税收征收分局和涉外分局管辖的纳税户有在建的项目,其税收一律由相应的行政区内的主管地税机关征管。

第五条 异地施工(包括城区内的跨区施工),严格实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管理,使用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的建安发票。

第六条 负责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的税管员的职责:

1、宣传、解答税收政策,让纳税人理解、支持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工作;

2、开展税源巡查,及时掌握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3、按照《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及时采集项目信息,并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登记;

4、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项目结算等情况,确保税(费)款及时、足额入库;

5、加强项目的纳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的漏洞;

6、加强发票检查,杜绝使用假发票;

7、项目竣工后负责清缴税(费)款,缴销发票,并出具清算报告;

8、工作发生变动时,做好项目资料移交工作,确保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工作的延续性。

第七条 建筑业纳税人,应在建筑业工程合同签定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有关资料向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1、《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的纸制和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3、建筑业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4、建筑业工程施工合同;?

5、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帐号;?

6、中标通知书等建筑业工程项目证书,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提供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同时按照上述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建筑业项目登记。

纳税人建筑业项目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的纸制和电子文档,向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项目登记。?

工程项目自开工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同时建筑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主管地税机关应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建筑业工程项目应自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建筑业应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项目注销登记:?

1、《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的纸制和电子文档;?

2、建筑业工程项目的税收缴款书; ?

3、建筑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或工程结算报告书;

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同时按照上述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相应的项目注销登记。?

如纳税人由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发生税务登记号变更时,应同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的纸制和电子文档。?

主管地税机关应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建筑工程项目注销登记。

第九条 建筑安装移动工程税收,按以下规定执行:

1、跨省、跨市(州)移动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征管;

2、跨县(市)区移动工程,纳税额按项目工程量的比例划分,在各自施工的县(市)区分别登记,申报缴税。有歧义的,由市局裁定。

株洲市范围之内从事公共事业、公益事业(如: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视网络安装、维修等等)取得的业务收入的税收,经市局批准,由核算地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征管。

第十条 纳税人应按照《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分项目填报《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按月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按照上述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税款缴纳情况申报表》。?

第十一条 建筑业纳税人区别不同情况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可以在建筑业劳务发生地自行开具由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售给的发票:?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安装资质资格;

3、前三年建筑安装主营业务平均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新办的建筑安装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4、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如属租用,则租期必须在1年以上;

5、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

6、按照规定进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7、财务核算健全,能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款,无偷、逃、欠税和发票违章行为;

8、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

(二) 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为代开票纳税人,由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为其代开发票。代开票时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完税凭证; ?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4.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提供异地劳务时);?

5.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代开建安发票征收所得税的规定:

1、本市财务健全,能准确核算其经营成果的大型建安企业的自营业务收入,经市局批准,不预征企业所得税。

2、外来施工企业承建的建安项目代开建安发票时,凡未开具《外管证》的,一律由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按2%预征企业所得税,对财务健全,能准确核算其经营成果的,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结算;凡已开具《外管证》的,向法人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承接跨县(市)区建安项目,应向企业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地税机关开具《外管证》前,必须按开票金额的2%预征企业所得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外);对于财务健全,能准确核算其经营成果的,再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结算;对于财务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其经营成果的,不再进行企业所得税结算。

4、本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在本辖区内承建的建安项目代开建安发票,一律按2%预征企业所得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除外),对财务健全,能准确核算其经营成果的,年度终了后一并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仍依据株地税函[2007]58号文件进行办理。

第十三条 城区范围内2009年6月15日前已经完工的项目(通过相关建设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为完工项目),其税(费)款仍由原主管地税机关征收; 2009年6月15日前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和6月15日后开工的项目,严格实行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强与规划、招投标、建设、审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的立项、开工、进度、付款、竣工结算等情况,确保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到位。

第十五条 优化纳税服务,辅导纳税人做好项目税收核算、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工作,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株洲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6月15日起执行。此前市局有关建安税收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建安发票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个人承包工程代开发票应交什么税率是我多少

营业税的附加税费 0.36%[其中城建税为营业税的7%(城市)、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2%]

个人所得税1%-2%(如果是企业,开票时无此税,而是有盈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近将面临其他税率简并

增值税税率简并,有可能降低企业全部或者部分采购专案、销售专案的增值税税率。以企业采购或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10000元(含增值税)为例,在仅考虑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的条件下,以现行增值税税率17%、13%、11%和6%四档税率计算,每降低1个百分点将增加或减少企业利润。

①17%的税率。收入或成本变化=10000÷(1+16%)-10000÷(1+17%)=73.68(元)。收入或成本变化的金额就是增值税变化的金额,只不过方向相反,因增值税变化而产生的附加税费变动=73.68×(7%+3%+2%)=73.68×12%=8.84(元),企业利润增加或减少额=73.68×(1-12%)=64.84(元)。

②13%的税率。收入或成本变化=10000÷(1+12%)-10000÷(1+13%)=79.01(元)。企业利润增加或减少额=79.01×(1-12%)=69.53(元)。

③11%的税率。收入或成本变化=10000÷(1+10%)-10000÷(1+11%)=81.9(元)。企业利润增加或减少额=81.90×(1-12%)=72.07(元)。

④6%的税率。收入或成本变化=10000÷(1+5%)-10000÷(1+6%)=89.85(元)。企业利润增加或减少额=89.85×(1-12%)=79.07(元)。

应对措施

1.完善合同标的定价方式。企业应及时修改采购制度,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拟采购专案招标的标书等可用不含增值税的报价为基础进行比价。对尚未签订的采购合同,也可约定以不含增值税价为合同标的。据前述分析,如果企业在简并税率政策实施前,签订采购10000元,税率为13%的货物,在实际采购时如果增值税率简并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不含增值税价比以含增值税价为合同标的,将减少成本79.01元,签订采购10000万元,则将减少成本=100000000×(79.01÷10000)=790100(元)。

2.积极协商,合作共赢。对已签订尚未执行的合同,企业可积极与合作方协商,约定如果在增值税税率简并后实施合同,按照合作双赢原则,考虑在标的价格或质量等方面做相应变动,以共享税改政策红利。

3.积极响应,让利于民。对处于增值税抵扣链条最终环节的企业,可考虑通过提高产品(服务)品质、适当降低价格等方法,提高产品竞争力。

个人承包工程代开发票税率是多少

自然人承包工程所得,需要缴纳的税种及税率:

1、增值税(税率为3%)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个人所得税

7、印花税

个人承包工程可以在国税代开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发票的规定,个人承包工程可以在国税代开发票!

个人代开工程发票应交多少税率

个人承包工程,只能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征收率3%。除了缴纳增值税外,还需要缴纳附加税费(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承包工程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所以,个人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个人承包工程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个人只有出租不动产、并且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可以申请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票,除此之外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票。

个人承包工程代扣所得税征收税率是多少!有什么法律依据呀?

2009年以前,发包方是存在代扣代缴义务的。

2009年以后,新的营业税法出台以后,发包方是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了。

但由于行业中长期代扣,可以说已经形成规矩了,如果包工头不让代扣,那你就不用领工程款了。如果发包方不代扣,将来税款收不到,税务机关也可能找发包方的麻烦。

所以说,不扣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扣是应该的。

个人承包工程如何开票

个人承包的装修工程开发票,应该到工程施工所在地的所属地税局开具建筑安装类发票,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有:工程合同、承包人的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现金或者银联卡。

个人承包建筑找税局代开发票交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人承包工程应缴什么税问题如下

这个以我看,就不用交税了,我也没交,首先你要跟甲方商量好,不然以后回出问题的

兄弟 ,,,,建筑业,,,代开发票税率是4.61%

其中营业税3% 附征0.33% (有的省是0.3%)个人所得税1.25% 印花税0.03%

个人所得税是预征,你是个人,过后不用汇算补交。

建筑公司代扣的3%是营业税(应该还有0.3%的附征),有的地税局要求总承包方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征,是可以的。

如果你到当地税务局代开发票,需提供建筑协议(合同)、代扣3%营业税的收据和建筑公司提供的已交税的税票子(复印件)、再补交开票额的1.25%的个税和0.03%的印花税,还要带你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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