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过了,里面的“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还用税审吗?_亏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二掌柜 发布于 2024-02-08 阅读(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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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过了,里面的“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还用税审吗?_亏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1.汇算清缴过了,里面的“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还用税审吗?
2.亏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3.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现有误怎么办

汇算清缴过了,里面的“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还用税审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知额不用税务审批,但只能在5年内税前弥补;超过5年,当年产生利润需要先计征企业所得税,然后才能弥补以前年度损失。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回,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如您还有其他税务问题,请移步51个税问答小程序~

亏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进行汇算清缴时的注意事项:

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

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提取并缴纳。

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

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现有误怎么办

亏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业应补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负数,代表企业多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如何做账

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亏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在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在税务核算的时候由之后盈利进行弥补的,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企业发生亏损,企业所得税在计算的时候,负数是不需要申报的.

法律主观: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怎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1、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根据所得税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已按照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3、纳税人已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外资企业为5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采用“应付税款法”

1、计算出应缴或应补缴的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实际上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实际收到退回的多缴税款时,作与上述方向相反的会计分录。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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