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征收消费税吗_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二掌柜 发布于 2024-02-08 阅读(31)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柴油征收消费税吗_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柴油征收消费税吗_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1.柴油征收消费税吗
2.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3.成品油消费税怎么计算
4.消费税怎么计算?

柴油征收消费税吗

法律主观:

不征收消费税的是除鞭炮、焰火、烟、酒、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以外的产品。根据法律规定,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⒈汽油 ⑴含铅汽油税率为1.40元/升。 ⑵无铅汽油税率为1.00元/升。 ⒉柴油税率为0.80元/升。 ⒊航空煤油税率为0.80元/升。 ⒋石脑油税率为1.00元/升。 ⒌溶剂油税率为1.00元/升。 ⒍润滑油税率为1.00元/升。 ⒎燃料油税率为0.80元/升。

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燃料油和润滑油消费税的计算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等。以下是关于燃料油和润滑油消费税计算的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

1.确定税目:首先需要确定燃料油和润滑油的税目。根据中国的税收政策,燃料油和润滑油属于不同的税目。燃料油主要包括柴油、汽油等,通常按照成品油的税目征收消费税;润滑油则属于润滑油和润滑脂的税目。

2.确定税率:根据税目,查找相应的税率。目前,中国对燃料油的消费税实行定额税率,根据燃料油的种类和品质,税率有所不同。例如,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定额税率分别为1.52元/升和1.2元/升。而润滑油的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一般为17%。

3.确定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可以是销售额、销售数量或其他法定计税依据。在计算燃料油和润滑油消费税时,通常采用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4.计算税额:将以上信息代入消费税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燃料油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润滑油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燃料油和润滑油消费税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免税政策、税收优惠等。此外,各地区的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计算消费税时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

成品油消费税怎么计算

成品油消费税是对成品油征收的消费税,消费者在消费汽油等七种成品油时需要交纳成品油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呢?来一起了解吧。

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交纳的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怎么计算?

根据规定,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为1.5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为1.2元/升。

成品油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的。目前的征收方式是从炼油厂即生产端征收,由相关部门向当地的炼油厂直接征收,部分地区会采取预征收的方式。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是多长时间?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消费税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

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销售数量×各种成品油相应的消费税税率=该成品油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目前的成品油价格中,除了包含消费税外,还有增值税和城建税等税金。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2元,由现行每升1.4元提高至1.52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元,由现行每升1.1元提高至每升1.2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二、分析

成品油消费税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交纳的消费税,不是一种税收。

三、成品油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收?

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目前由国税向当地的炼油厂直接征收。消费税是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引导消费方向和调节产品结构,而在消费者消费汽油、柴油、溶剂油、石脑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包括:生产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零售应税消费品、批发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

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

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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