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比例_股东权益怎么计算

二掌柜 发布于 2024-02-15 阅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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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比例_股东权益怎么计算

1.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比例
2.股东权益怎么计算
3.股东会表决权的制度是什么
4.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比例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每一股份代表一表决权,那么按照出资比例,股份多的股东的表决权就大,所持表决权如果超过51%,则此股东就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但是如果涉及到重要决议,则是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权益怎么计算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即66.6%以上表决权。表决权大小按出资比例决定,出资越多,表决权越大。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的股东以授权委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表决权委托给其他股东代为行施,参加表决的股东就不仅仅代表自己了,还代表着其他授权给他的股东,他们的总数在三分之二以上 。

法律分析

表决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者其出资比例对于公司的运作进行管理和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基本上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表决投票的计算,但是《公司法》提倡高度自治,也就是如果《公司法》章程有规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制定的方式进行。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若企业的章程中说股东会做出决议时,必须代表公司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中三分之二表决权是指出资额度达到三分之二的股东的表决,对于某公司来说,可能一个股东就能达到这个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股东会表决权的制度是什么

股东权益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按其出资比例或其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

2、对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3、查阅公司章程、查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4、按比资比例或所持股份分取红利;

5、公司终止后按其出资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如何成为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股东会表决权的制度是什么

股东会表决权的制度:

(1)表决权的计算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绝对多数通过

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权利可以分为参与管理权和资产收益权,具体体现为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额或者股份的权利、知情权、建议和质询权、新股优先认购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自行召集的权利、临时提案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

股东表决权是什么?

股东表决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究竟是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还是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并无明文规定.因此,需要公司章程确定或者股东在表决前商定.

股东权利可以分为参与管理权和资产收益权,具体体现为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额或者股份的权利、知情权、建议和质询权、新股优先认购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自行召集的权利、临时提案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

股东会表决权的制度是什么?

公司的成立讲究的是一个团队的合作共赢目标,股东作为公司 合伙人 的发言代表,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起着重大作用,这就涉及到股东的表决权,而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对于很多人来讲是不清楚的。其实在 公司法 中,股东的表决权在一定程度上与投资比例有关联,并且股东的表决权按股份划分,对于一些决议,是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的。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 公司章程 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 的法律规定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所以,每一股的资本额都是相等的,其权利也一律平等。为方便计算,公司 法规 定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一、出资比例 鉴于中国现行的公司法允许投资人分期缴纳出资,如果协议约定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在时间上便会出现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与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出资比例便有“认缴出资比例”和“实缴出资比例”之分。 如果不明确出资比例的含义,将会使各股东对表决权、分红权、新增出资的优先认缴出现认知上的障碍,进而引发矛盾。 中国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司法判例,第43条所述的“出资比例”如果章程无特别约定,应认定为“认缴出资比例”,如果由此可见,对于股东分红和认缴新增出资,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的认缴新增出资,对于股东的表决权,有章程约定该出资比例为实缴出资比例,则约定优先。总之,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表决权 表决权是指为了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全通过股东会而行使的投票权,也称为股东的共益权,表决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和股东地位而享有的就股东会的方案作出一定表示的权利,股东通过表决权实现其 股东权利 ,支配公司、监督管理层和实现自身权益的目的。 关于表决权,中国公司法既规定了比例决,也包括人数决(一人一票权)。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后面的但书指的就是人数决,即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决议可以由股东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即一人一票。 综上,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法可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公司章程未约定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里的出资比例是指认缴出资比例。当然,如果公司章程对出资比例约定为“已缴出资”的比例的话,那么优先适用。 三、公司法第44条规定的表决权包括比例决和人数决 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人认为,该款所称表决权,仅指比例决。该种理解不全面。 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股东表决权行使方法既包括了比例决,也包括了人数决。公司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与第43条规定相—致,因此该款不仅指比例决,还应包括章程约定的人数决。 四、违反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的决议无效 公司法第44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该款规定表明,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采取公司自治原则,即公司有权在章程中规定不同的表决权数比例,如哪些事项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哪些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等等。但应注意,该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减资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款属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约定必须以不违反该款规定为前提,否则,约定无效。 通过上述对于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的详细讨论和解析,公司股东表决权主要的形式还是股东对于某项决议的投票,在股东大会上,参会的股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判断,来决定自己是否投这一赞成票。所有的股东投票以及议事方式,都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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