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认证但忘记抵扣怎么办(发票已入账,但是过期忘记抵扣了,如何账务处理)

二掌柜 发布于 2024-01-01 阅读(25)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前期认证但忘记抵扣怎么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关于前期认证但忘记抵扣怎么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已认证没有抵扣的进项税怎么处理

原理上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具发票认证抵扣。但是你开红字发票后,会自动生成进项转出,同样达不到进项抵扣的。 作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这期间本身就要税务通知了才能进项抵扣的,不一定是第一个月这能抵扣。

前期认证但忘记抵扣怎么办(发票已入账,但是过期忘记抵扣了,如何账务处理)

发票已入账,但是过期忘记抵扣了,如何账务处理

这是两回事儿,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用发票暂没有抵扣认证,首先不含税金额记入相应的成本或费用,税额记入待抵扣认证税额。认证时,待抵扣转入进项税额,进项小于销项时,转出未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大于时不做处理,留抵。(一般情况是这样,每个会计处理起来有区别,我就不进待抵扣认证,自己新建科目待扣税金,能区分开已回进项和未回的估价进项,不至于都在进项税额里太乱)。

所以,并不是拿到发票没有认证,这张发票就不做账务处理。

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如何退回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发票认证了,但是次月没抵扣还能补救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并在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即视为逾期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18年进项税未抵扣,是现在申报抵扣,还是更改18年报表

如果18年进项税未抵扣,现在可以申报抵扣。首先,核实未抵扣进项税的原因,如购买发票有误或遗漏,进行补充。然后在当前的进项税申报表中,将未抵扣的进项税进行申报,以便获得相应的税务抵扣或退还。无需更改18年的报表,而是在当前进行相关申报和记录。

您好,如果您在2018年的进项税没有进行抵扣,您可以在当前年度的纳税申报中申请抵扣。您不需要更改2018年的报表,而是在当前年度的报表中申报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已经认证的进项票没有抵扣完怎么处理

一、已经认证的增值税没抵扣完,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 1、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2、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经认证的进项发票没有抵扣完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 继续抵扣:将未抵扣完的发票金额进行下一期的抵扣,将未抵扣金额累计到下一个纳税期,继续进行抵扣操作。
2. 转出:将未抵扣完的发票金额转出,即将该发票的金额转移到其他可抵扣的发票上,以利用未抵扣金额。
3. 退税:如果持有该发票的企业处于退税状态,可以将未抵扣完的发票金额用于退税。
4. 销售:将未抵扣完的发票进行销售,将发票金额以一定的折扣或手续费出售给有需要的企业。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应遵循税法和相关规定。建议咨询财务专业人士或税务机关进行进一步指导。

1.

已经认证的增值税没抵扣完可以留次月再抵扣。

2.

依据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你增值税专票认证以后,一定要在次月申报抵扣,如果没抵完可以留抵。

已经认证的进项发票没有抵扣完的情况下,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在下一个纳税期限内继续抵扣剩余的发票金额,直到抵扣完毕。如果您无法在当前纳税期限内抵扣完毕,剩余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累计,延后抵扣。注意,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机构或专业税务顾问获取具体建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前期认证但忘记抵扣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前期认证但忘记抵扣怎么办的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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